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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齊自己的什麼證件

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齊自己的什麼證件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的手續及資料:
1、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户口本原件;
2、每人兩張近期免冠照;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齊自己的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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