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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離婚法院可以不判嗎?

二次離婚法院可以不判嗎?

一、二次離婚法院可以不判嗎?

二次離婚法院可以不判嗎?

可以不判,因為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第二次起訴就一定會判決離婚。現實生活中還是有不少離婚案件第二次起訴仍沒有判決,有的甚至起訴了第三次、第四次才判決離婚。判決離婚的關鍵是要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在第一次離婚請求被法院判決駁回後,夫妻雙方在6個月期間的聊天記錄也是證明夫妻感情情況破裂的一種,若是經常在聊天記錄中謾罵,或者是互相侮辱,那麼這也是一個感情破裂的佐證。另外就是對方有吸毒、賭博、家暴、多次出軌等等惡習,也是促使法院在第二次開庭審理離婚案件中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據。

二、法院可以依法判決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以上就是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進行認定的具體情況,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應當嚴格基於雙方提交的證據來進行辦理,當事人可以通過舉證的方式來證明感情破裂。另外對於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直接協議辦理離婚。

標籤: 不判 離婚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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