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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病的能離婚嗎

一方有精神病的能離婚嗎

一、一方有精神病的能離婚

一方有精神病的能離婚嗎

首先明確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幾種情況。

1、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後因受某種刺激復發;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後因某種強刺激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後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過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遺傳患精神病,不論是否隱瞞,均不是准予或不準予離婚的理由。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如果離婚是因為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感情破裂所致,離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同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離婚訴訟的,應首先解決好精神病病人的監護人、生活起居等問題,絕不能因離婚而造成社會的不穩定。

二、配偶有精神病怎麼離婚

通常情況下夫妻離婚可以協議離婚,當雙方無法達到合意時也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由於精神病患者具有特殊性,其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協議離婚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可以進行,故而精神病人不能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如果夫妻一方為精神病人,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以法院判決的形式進行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第五項中指出“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項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而離婚是處理解決夫妻身份問題,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人是不能代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也應當尊重其權利,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係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很多人認為一方在婚後患上了精神病,那麼就無法正確表達自己的意思,再加上患病本身就值得同情,這種情況下如果還要與其離婚,無疑是雪上加霜。但其實一方婚後得了精神病,只要導致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那就是可以離婚的。但在方式上,往往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標籤: 離婚 一方 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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