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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證需要哪些證件呢

辦離婚證需要哪些證件呢

協議離婚,需要攜帶紙質的離婚協議書、雙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結婚登記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訴訟離婚,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户籍證明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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