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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孩子撫養權什麼情況算遺棄?

離婚要孩子撫養權什麼情況算遺棄?

離婚要孩子撫養權什麼情況算遺棄?

一、離婚要孩子撫養權什麼情況算遺棄?

夫妻一方對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一方有扶養義務,如果有能力扶養二拒絕扶養情節嚴重則構成遺棄罪。提出離婚的話,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既包括物質賠償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答案,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遺棄家庭成員就是對家庭成員不盡自己應該盡的贍養以及撫養義務。如果在婚姻的過程中,出現了遺棄家庭成員這樣的情形,是可以依法判處夫妻雙方離婚的。關於離婚中遺棄家庭成員怎麼判定的問題,法律也作出了説明,主要包括遺棄主體、遺棄的對象以及遺棄造成的嚴重後果等等。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裏所指的情節惡劣,通常是指被遺棄人因生活無着而被迫到處乞討,遺棄動機卑鄙,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由於遺棄造成病、殘、死亡後果的等情況。

二、離婚判決孩子撫養權要考慮什麼?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那麼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 雙方的工作性質:看誰的工作性質更有利於孩子成長;

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擁有撫養權的一方不撫養孩子的構成遺棄,確認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時,要考慮孩子的個人意願,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工作環境,居住環境,性格修養,文化程度等。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兒童來説,沒有特殊的情況,撫養權歸女方所有。

標籤: 離婚 撫養權 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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