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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財產有沒有繼承權

夫妻婚前財產有沒有繼承權

一、夫妻婚前財產有沒有繼承權

夫妻婚前財產有沒有繼承權

有繼承權,合法的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個人的合法財產,所以再婚夫妻對對方婚前的合法財產是有繼承權的。夫妻婚前財產顯然是有繼承權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只要是屬於個人的合法財產都是可以繼承的,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都可以由財產所有人來確定繼承的情況,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和認定。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

如果是配偶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歸一方所有的,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共有的,如果要參與到遺產繼承的,是需要將夫妻共同財產先進行侵害的。

二、夫妻財產的分割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轉移的?

(一)故意隱瞞財產,在夫妻離婚當中比較常見,對於另一方不知道的房產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不知道這些財產存在,根本不知道從何查起,更不需要花費成本去轉移。

(二)偷偷把財產轉移到別名下或低價出售,對於無法隱瞞的財產,夫妻一方可能通過贈與給別人或者低價轉讓給別人的方式轉移。

(三)偽造公司債務或者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婚前財產是有繼承權的,過錯行為導致的離婚,對於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就是照顧無過錯方原則,這也是離婚分割財產遵循的主要原則,除此之外,分割婚內共同財產還要遵循合理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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