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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語言暴力如何取證?

家庭語言暴力如何取證?

家庭語言暴力如何取證?

一、家庭語言暴力如何取證?

家庭語言暴力可以通過報警以及自行搜查的方式來取證。

方法一,報警。警方一旦接警,必定出警,其出警記錄便成為最好的證據,且證明力較高,高於一般證據。但有一個問題是,當事人往往出於顧慮和家庭關係的考慮而不願意採取此種方式。

方法二,向當地婦聯投訴。作為婦女的娘家人,婦聯對於家庭暴力持強烈的反對態度,只要及時投訴,婦聯接訴後會認真記錄,積極協調處理,也會為日後的訴訟出具相關的證明。

方法三,及時就醫。以醫院的病歷記載、醫療費單據作為證據。弱勢者被實施暴力後,往往留下傷痕,因此需要去醫院治療。但有一個問題是其不能作為直接證據,因為單憑病歷記載不能證明家庭暴力與傷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必須和其他證據一起使用。如病歷本上記載的傷勢、驗傷的日期、費用單據等,與警方的記錄相吻合,證明力就可大增。

方法四,證人證言。如鄰居、親戚朋友的言詞證據。

其實這些並不難,只要當事人稍微留點心即可。這些行為一是可以阻止丈夫繼續實施暴力,使雙方有可能坐下來冷靜商量問題;二是在日後夫妻情薄不可避免時,能為自己爭取到屬於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施暴者給予教訓。

家庭暴力取證最重要的是要有實質性的證據,像是第三人的證詞或是醫院的驗傷報告,但還需要證明是家暴造成的。

二、遭受家暴離婚需要提交什麼證據?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2)在家庭暴力發生後,若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在現實生活當中若是存在家庭暴力的情況,那麼是可以通過協商和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而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如果是到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可以提交證人證言也是可以可以提交報警的記錄的。這樣的話人民法院才能支持自己訴訟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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