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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超過三萬的新規定是怎樣的

彩禮超過三萬的新規定是怎樣的

彩禮超過三萬的新規定是怎樣的

一、彩禮超過三萬的新規定是怎樣的

沒有關於彩禮超過三萬的新規定。我國法律對給付彩禮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給付彩禮以及給多少,完全由當事人自行決定。給彩禮的目的是為了結婚,彩禮依附於婚約,婚約解除,彩禮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據。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當事人訂立婚約的目的是結婚,結婚從形式上看是以是當事人是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依據的,從本質上看是以當事人是否共同生活為依據的。

二、彩禮返還數額減少的情況: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三、索要彩禮違反法律規定嗎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中“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還有就是通過媒人要對方索要,而且現今社會的索要有車、房才結婚的“風俗”也違反了這一條,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金錢。

通過以上全文對彩禮超過三萬的新規定是怎樣的大致説明。大家也可以大概知道,我國對彩禮的金額並沒有做出明文規定,彩禮錢的多少完全是由雙方當事人自己決定的,但是當男女雙方決定離婚時,對於彩禮錢的問題可能又會有新的糾紛。

標籤: 三萬 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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