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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夫妻離婚

女方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夫妻離婚

悔婚時,以締結婚姻目的為前提條件而向對方贈與的財產或者資金都必須退還
離婚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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