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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的摩托車違章如何處理

10年前的摩托車違章如何處理

10年前的摩托車違章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10年前的摩托車違章的,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當事人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
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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