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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繳納司法鑑定費的後果

不繳納司法鑑定費的後果

不繳納司法鑑定費的後果

勞動者每個月都獲得了一定的工資等收入,這些收入並不是百分百都能夠放到自己的口袋裏,而是需要繳納一定的個税,只要符合個税繳納的條件就應該要去繳納個税。但是有些勞動者去不肯繳納個税。針對相關問題本站網小編做了詳細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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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費可以代交嗎

可以,法院委託的司法鑑定,大多數法院的做法是先代替司法鑑定所收費,再委託鑑定所鑑定。
也有的法院是要求當事人與法院一起到司法鑑定所,由當事人自己向司法鑑定所交納鑑定費。
無論怎樣交納鑑定費,都沒有鑑定所同意先鑑定後收費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鑑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鑑定的事項與待證事實無關聯,或者對證明待證事實無意義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
人民法院准許當事人鑑定申請的,應當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鑑定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委託鑑定,在詢問當事人的意見後,指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鑑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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