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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必須親自去嗎 傷殘鑑定程序怎樣走

當事人必須親自去嗎 傷殘鑑定程序怎樣走

傷殘鑑定程序怎樣走 當事人必須親自去嗎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關的行為人不清楚應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所以瞭解正確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時獲得救助就為有效的方法。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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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走什麼程序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傷,屬於工傷。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1、工傷認定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税局打印並蓋章的個税完税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醫療診斷證明等;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也就是評殘;2、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3、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工傷職工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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