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製作條件是什麼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關注:2.86W次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條 標籤: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人身安全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hunyin/jiashijieda/0kll7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