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養父母子女關係是否成立
-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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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民政部分辦理了收養登記的,收養關係就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示。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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