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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費減免和增加的條件都有哪些

子女撫養費減免和增加的條件都有哪些

子女撫養費減免和增加的條件都有哪些
律師解析:因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能夠負擔的,或者因犯罪要服刑無力支付的,可以申請減免撫養費。
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可以申請增加撫養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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