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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欲離婚房產可不可以公證給女兒

父母欲離婚房產可不可以公證給女兒

父母欲離婚房產可以公證給女兒,公民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夫妻雙方離婚時,只要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把房產給女兒的,可以辦理一個贈與的公證文書,然後去房管局辦理過户。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父母欲離婚房產可不可以公證給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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