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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應當按照什麼方式交付標的物

出賣人應當按照什麼方式交付標的物

出賣人應當按照什麼方式交付標的物
律師解答:按照約定的方式。律師解析: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交付標的物,交付的方式分別有直接交付、指示交付、佔有改定、法定其他方式等。
直接交付是指出賣人直接將物品交付給買受人;指示交付是指將第三人持有的物品讓其直接交付給買受人;佔有改定是將已經佔有物品的買受人直接獲得物品所有權;法律其他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第六百零三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一)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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