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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嗎?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講解:酒後駕車致人死亡

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嗎?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講解:酒後駕車致人死亡

交通事故幾乎每天發生,而發生交通事故後,有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需要對受害者賠償的項目有死亡傷殘賠償、醫療費用賠償、財產損失賠償等。而對於肇事司機來説,最重要的便是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的問題。那麼肇事司機因酒駕而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需要進行理賠?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講解:酒後駕車致人死亡,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嗎?

酒駕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強險並不能免賠,保險人須正常賠付。而且,也沒有法律規定,保險人可以在賠付後行使追償權。酒駕造成交通事故的,商業險都免賠,保險人可以直接拒付,由侵權人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險人只墊付搶救費用,且是在交強險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賠付。墊付後,保險人有權向致害人追償。同時,明確規定財產損失不負責賠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則擴大了賠付的範圍,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時候,保險公司應當先行墊付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賠付後行使追償權。

一、酒駕和醉駕處罰規定是什麼?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車險理賠要收集哪些證據材料?

1、保險單正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單複印件、駕駛證及行駛證正副本複印件、營運許可證或道路運輸許可證複印件等。

2、事故證明:包括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認定書、火災責任認定書等相關事故管轄部門出具的或法律法規認可的事故證明。

3、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或仲裁書、損失清單、第三者財產損失修理髮票或交通事故經濟賠償憑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款收據。

4、涉及第三者人身傷亡的,還應提供以下:醫療費發票及費用清單;住院病例及診斷證明;轉院、出院證明;傷者及護理人員收入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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