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併協議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法律 關注:3.59K次 公司合併協議應當寫明哪些內容⒈合併協議各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⒉合併後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⒊合併後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⒋合併形式;⒌合併協議各方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⒍職工安置辦法;⒎違約責任;⒏解決爭議的方式;⒐簽約日期、地點。 標籤: 公司經營 寫明 兼併收購 協議 合併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zy9pz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