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迴避離婚
- 法律
- 關注:5K次
公證員有任職迴避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人員應當自行迴避:1、是本公證事項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2、與本公證事項有利害關係。是指辦理公證事項的結果與公證人員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響。4、與本公證事項的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正確辦證的。
根據《公證法》的規定,公證員不得為本人及近親屬辦理公證或者辦理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公證。《公證法》第二十三條公證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為本人及近親屬辦理公證或者辦理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公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y1vk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