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還需辦理哪些手續 拆遷補償協議簽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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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協議簽訂後,當事人還需辦理哪些手續?
拆遷補償協議簽訂後,當事人還需辦理哪些手續?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後,應由拆遷人提交至區、縣房地局備案,經雙方同意還可辦理公證。 此外,拆遷補償協議簽訂後,拆遷人應當將原土地使用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明,或者房屋使用證明交市或區、縣房地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x4e7w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