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條件 法律 關注:3.13W次 經過公證的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 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所以,你不用起訴,可以直接申請執行。 標籤: 賦予 公證 強制執行 訴訟仲裁 判決執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wyl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