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民間借貸欠債人失蹤終止審理案件嗎

民間借貸欠債人失蹤終止審理案件嗎

民間借貸欠債人失蹤終止審理案件嗎
民間借貸欠債人失蹤終止審理案件嗎
不屬於終止審理的範圍。

1、終止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審判案件過程中,遇有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審判不應當或者不需要繼續進行時終結案件的訴訟活動,法定終止審理案件大多數為刑事案件。

2、終止審理緣於審理中出現不應當或者不需要繼續進行的情形,而中止審理則是因為出現了使得案件無法繼續審理的不可抗拒的情況。

3、終止審理後,訴訟即告終結,不再恢復,而中止審理只是暫停訴訟活動,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應恢復審理。

行動建議:

1、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債權人可以申請延長訴訟時效

2、如果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將會公告開庭,公告時間一到,就視為公告已經送達。

3、在審理過程中可以進行缺席判決或者中止訴訟。

4、如果是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5、如果是中止訴訟,那麼訴訟時效就得以延伸,只要在這期間內債務人出現,債權人就可以申請法院重新啟動訴訟程序或執行程序,債權人的權利將得以實現。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w696k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