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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發給哪一方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需要簽字

應當發給哪一方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需要簽字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需要簽字,應當發給哪一方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需要簽字,應當發給哪一方
1、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需要當事人雙方簽字認可的,如果需要簽字,應該是送達簽收。對方不簽字和事故責任認定結果沒有關係。對方如果不同意責任認定的結果,只能採取向上級申訴的方式。
2、對方當事人認為實際駕車人與責任認定書上的駕車人不符的,當然口説無憑,要出示證據的,除非他們有錄像資料,或者有2名以上,與其無相關利益者的證明,一般無法推翻既定的裁決的。應關注的地方是,不要讓對方搞假人證得逞。
3、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以後,特別是被判無責或輕責的一方的車輛,交警是沒有理由再扣留的,應該立即返還。法律規定交警扣車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檢查鑑定車輛是否存在影響安全駕駛,導致事故發生的故障。既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出了,至少説明安全鑑定已經完成,不能有其他的任何理由扣車不放,這點要和交警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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