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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哺乳期男方可不可以提出離婚

子女哺乳期男方可不可以提出離婚

子女哺乳期男方可不可以提出離婚
子女哺乳期男方可不可以提出離婚
一般不可以。不得提出離婚情形中,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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