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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中央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中央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指用土地的經營權(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從銀行帶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土地的承包權(農户的)不變,所有權(村集體)也不變。因此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不會發生“抵押之後第九收不回來”的現象。抵押貸款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或個人,申請流程有:貸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審批;簽訂抵押借款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發放;貸款檢查;貸款歸還幾項。目前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省份有:安徽、黑龍江、山西、浙江、吉林、山東、四川、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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