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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糾紛案件證據清單

遺產繼承糾紛案件證據清單

遺產繼承糾紛案件證據清單
債務糾紛案件需要有哪些證據

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相信不到萬不得已,債權人都不願意通過訴訟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債務糾紛,追討欠款。但如果債務人一直拖欠債務不還,債權人就要及時行使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而債權人要想贏得訴訟,就要準備充足的證據資料。如果您不確定自己所準備的證據資料是否足夠,不妨諮詢一下債權債務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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