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社會保障水平應當與什麼相適應 法律 關注:1.44W次 勞動法規定,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什麼相適應1、《勞動法》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2、《社會保險法》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標籤: 社會保障 相適應 我國 勞動糾紛 勞動保障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rgde3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