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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起訴離婚多長時間開庭

三次起訴離婚多長時間開庭

三次起訴離婚多長時間開庭
三次起訴離婚多長時間開庭
一般情況下第二次起訴離婚後,法院會判決離婚,當然也不排除需要第三次起訴離婚的情形。第三次起訴離婚後,要根據送達給對方開庭傳票等文書的時間來確定開庭的時間,一般情況下在立案後的2個月左右會開庭審理,審理期限為6個月之內,原告可多與辦案法官聯繫確定送達及開庭事宜,爭取早日判決離婚。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起訴離婚立案之後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隻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因此一般情況下,在立案之後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概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後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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