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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人車輛發生事故車主不擔責任

偷人車輛發生事故車主不擔責任

偷人車輛發生事故車主不擔責任
偷人車輛發生事故車主不擔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造成傷亡,保險公司先行賠付後,依法可以向侵權人追償,即偷車賊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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