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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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的規定,破壞生產經營罪,是指由於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 破壞生產經營罪的處罰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6條 由於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pw3ny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