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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應當具備的條件

合同生效應當具備的條件

合同生效應當具備的條件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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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需要具備哪些必要條件

《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合同成立並非等於合同生效,因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l)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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