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保全複議 法律 關注:9.7K次 訴訟保全裁定的複議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9條的規定,財產保全的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提起上訴。當事人對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複議一次,但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裁定正確的,通知駁回申請;認為裁定不當的,作出新的裁定,變更或者撤銷原裁定。 標籤: 複議 訴訟 辦案流程 保全 訴訟仲裁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o1e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