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嗎
- 法律
- 關注:8K次
勞動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嗎
終局是最終裁決,也就是最終的意思,相當於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書,用人單位不可以起訴。只能在一中院申請撤銷。
1、包括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2、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包括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o1d7j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