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東股權轉讓協議 法律 關注:9.29K次 中外合作企業股東股權轉讓1、根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10條的規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轉讓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的,必須經他方同意,並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2、實踐中,此類公司的股權轉讓操作比較複雜,程序繁瑣。建議你委託律師介入會比較快捷。 標籤: 轉讓 股東 企業 公司經營 經營管理 股權 協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ndoox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