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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未辦理登記前訂立的不動產物權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中未辦理登記前訂立的不動產物權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中未辦理登記前訂立的不動產物權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中未辦理登記前訂立的不動產物權合同是否有效
1、未辦理登記前訂立的不動產物權合同是有效的。
2、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3、不動產物權登記與否不是合同簽訂的必要條件,亦非能夠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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