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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品房租賃合同

北京市商品房租賃合同

北京市商品房租賃合同
北京市限價商品
普通商品房和限價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1、限價商品房和完全公開的由市場供需決定價格的商品房相比,限價商品房在土地掛牌出讓時就已被限定房屋價格、建設標準和銷售對象,政府對開發商的開發成本和合理利潤進行測算後,設定土地出讓的價格範圍,從源頭上對房價進行調控。  2、土地出讓價格比一般商品房低,可能在信貸等其他環節有所優惠等等。概括而言,即“限定房價,以房價來定地價”。而限價商品房雖然名為商品房,表面上看與經濟適用房有所不同,實際上想真正實行,仍離不開政府扶持,限價商品房則主要是為了消除市場壟斷,同時防止房地產泡沫。  普通商品房和限價商品房的定義是什麼  1、普通商品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推向市場的,並可以自由買賣交易的房屋都應該是一種商品。但目前的中國房地產市場。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  2、商品房可分為內資內銷商品房、外資內銷商品房、高標準內銷商品房‘外銷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凡是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範圍。  3、限價房是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房地產主管部門事先設定好商品房户型、面積和銷售價格等條件,在市場上通過向開發商公開招標競爭來實現,其價格受到政府的事前限定。”  4、簡單理解就是採取競地價、競房價的辦法,以招標方式確定開發建設單位,業內稱為“雙競”原則,也就是最高價拿地、最低價賣房。在規定房子的售價和核定建築成本後,開發商的利潤被控制在一定的範圍之間,而目前普通商品房項目利潤卻高達20%-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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