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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協議有沒有效

婚後財產協議有沒有效

婚後財產協議有沒有效
婚後財產協議有沒有效
1、婚前財產婚後協議給對方是有效的,法律規定,夫妻是可以約定財產的。有效關於婚前財產婚後協議給對方雙方有效的問題:男女雙方簽訂婚前財產協議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協議意思表述要明確,意思明確是任何一種協議都要求的,對於婚前財產協議的要求也是一樣。而且,婚前財產協議,基於其簽訂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確的意思,日後不致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閡。同時協議中的內容應明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婚前財產範圍明確。二是婚前財產婚後共享的比例明確。三是財產描述要明確。
(2)、條件設定清楚,如果對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後生效。對於婚前財產協議,説白了就是男女雙方為結婚後共同生活所簽署的約定,也即應以結婚登記為有效要件。
(3)、協議應規範明瞭,意思的表述清楚,層次分明,從而避免發生爭執。
2、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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