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設施損壞賠償協議 法律 關注:1.67W次 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準1、電話線路木杆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000-2000元;砼杆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500-3000元。2、架空光(電)纜木杆平均每根500元;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光(電)纜每米50-150元。3、地下電纜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標籤: 協議 賠償 刑事辯護 損壞 設施 通訊 刑事處罰辯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kxv6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