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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權有什麼內容

名稱權有什麼內容

名稱權有什麼內容
名稱權有什麼內容
“名稱權”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名稱決定權”。這是名稱權最基本的內容。民事主體有權決定自己的名稱。
(二)“名稱使用權”。名稱一經登記後,即受到法律的保護,並具有了獨佔使用的效力。
(三)“名稱變更權”。名稱在使用的過程中,其所有人當然可以依法予以變更,但變更未經公示,不得對抗第三人。
(四)“名稱轉讓權”。這是名稱權中最具特色的內容。名稱的轉讓既可以是全部轉讓,也可以是部分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民事主體的人格權】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條【名稱權】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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