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位最多是可以使用幾年 法律 關注:6.7K次 地下車位最多是可以使用幾年1、地下車位最多可以使用二十年。2、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3、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4、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5、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標籤: 物業糾紛 車位 地下 房產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j10d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