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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如何分割

離婚時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如何分割

離婚時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如何分割
離婚分割財產時涉及有限公司出資額,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1、一是直接轉讓,持股一方讓另一方成為公司股東。
但前提是公司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成為該公司股東;
2、二是作價補償。
即把持股份夫妻一方應分割給夫妻另一方的股份折價後,以貨幣方式支付給另一方,全部股權仍歸原持股人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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