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級法院選廳長由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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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級法院選廳長由誰決定
1、糾正兩個概念:一是沒有“低級法院”之稱謂,法院分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中,縣級法院就是基層人民法院。二是法院中沒有“廳長”的職位,你指的是“庭長”。2、法院的庭長人選首先要通過法官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後,上報本級人大任命為審判員,法院再根據審判員的工作能力和實績提名,在法院黨委或黨組會上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庭長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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