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土地給不給抵押 法律 關注:5.32K次 如何認定土地閒置《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閒置土地,是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 標籤: 土地 抵押擔保 抵押 閒置 債權債務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g70nr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