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程序的刑事判決書 法律 關注:9.38K次 交通肇事刑事簡易程序判決書多久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標籤: 判決書 簡易程序 訴訟仲裁 司法文書 刑事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ee890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