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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傷殘賠償

江西省交通傷殘賠償

江西省交通傷殘賠償
江西省交通肇傷殘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1)醫療費(住院期間費用):據實賠償


(2)後期治療費(指鑑定機構確定的後期必然發生的費用):據實賠償


(3)殘疾賠償金:根據鑑定結果賠償


(4)誤工費:本人月工資/30天×全休時間/或計算至定殘前一天


(5)護理費(不含護理依賴):護理人員月工資或居民服務業月平均工資/30天×護理期(以鑑定結論為準)


定殘後護理費(指存在護理依賴的情形)護理行業的年平均工資/年×最長20年×(護理依賴係數)


(6)住院伙食補助費:15-50元(南昌地區100元)/天×住院天數


(7)營養費:10-30元(南昌地區20元)/天×營養期(以鑑定結論為準)


(8)交通費、住宿費、施救費(以發票為準):


(9)車輛損失費、評估費、其他財物損失費(以保險公司定損或物價局評估為準):


(10)鑑定費(指司法鑑定費,該筆費用由肇事方承擔,保險公司不承擔):


(11)殘疾輔助器具費(如果截肢需要做殘疾輔助器具鑑定):


(12)精神撫慰金:(一個等級3000,最高不超過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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