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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套房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天津二套房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天津二套房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二套房住房公積金
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繼續申請使用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但是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

如果之前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然後又賣了,現在準備新購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仍算第一套。與商業銀行不同的是,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説,公積金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

職工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時,職工可以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住房貸款,並由受託銀行以公積金貸款和商業住房貸款的組合形式向職工發放。

公積金貸款採用抵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下同)應以所購買住房作為抵押物。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並按本市房地產權登記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公積金貸款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應當提供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憑證式國債、受託銀行本行本幣定期存單,以及其他依法可質押的權利憑證進行擔保。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質押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權利憑證移交等手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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