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養老保險並軌 法律 關注:3.03W次 養老金真的“並軌”了嗎 由於歷史遺留問題,養老金並軌只是逐步的,並不能一蹴而就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開始了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參保的歷程,2016.03總理提出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首次將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放在一起進行調整(當然具體上還是有差別的,需要逐步拉近差距) 標籤: 山東 養老保險 並軌 勞動糾紛 勞動保障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dwo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