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申請家屬怎麼寫
- 法律
- 關注:5.33K次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為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家屬取保候審申請書怎麼寫
我國的強制措施分為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種。以下四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適用取保候審措施:①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③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育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④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的。家屬取保候審申請書內容主要包括:①申請人基本身份信息,如身份證、與被申請人的關係、住所等;②被申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寫明是何時被刑事拘留和具體羈押在哪個看守所;③申請事項,即取保候審;④申請的事實與理由,家屬申請取保的話,最好可以提供一名在當地有穩定工作和住所的直系親屬作為保證人。在書寫取保候審申請書的時候,應使用規範用語。
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本站網諮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d4k5w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