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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權的合理賠償範圍

知情權的合理賠償範圍

知情權的合理賠償範圍
股東知情權範圍是什麼

股東知情權,是股東瞭解公司狀況的重要手段,是股東權利中的基礎性權利。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享有以下“法定知情權”:


1、股東有權查閲、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要求查閲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閲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説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閲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閲,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説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閲的,股東可以訴請要求公司提供查閲。


3、股東有權查閲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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